蔡明忠雖然辭去富邦金副董事長一職,但仍維持董事職位,待在富邦金董事會內;同時,蔡明忠弟弟、蔡明興也辭去台灣大副董事長一職。
金管會日前調查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和富邦集團董事長蔡明忠涉及「產金分離」原則,徐旭東安然過關,蔡明忠被認定,有實質行使決策,違反規定,要求2個月內改善,否則將被解除職務。
顧立雄當時指出,富邦金董事會提案都要經過蔡明忠才能提報到董事會;富邦銀要送案到富邦銀董事會前,也要先經過蔡明興、蔡明忠看過,若2人沒看過,也不能提到富邦銀的董事會。
顧立雄說,副董是備位性質,董事長不在才能代董事長執行職務,但富邦金的情況是,沒有經過副董簽閱,文根本送不出去,「我們認為蔡明忠有實質的具有決策功能、首長性質,所以我們要求他要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