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9.06.04 13:27 臺北時間

【花蓮王聘記者】花蓮縣標案收買記者 監院全票通過彈劾3官員

針對前花蓮縣花公帑要求駐地記者「蒐集輿情」,今(4日)監察院通過彈劾案,包括前縣府祕書長謝公秉等3人。
針對前花蓮縣花公帑要求駐地記者「蒐集輿情」,今(4日)監察院通過彈劾案,包括前縣府祕書長謝公秉等3人。
監察院今天舉行彈劾會議,以11票贊成、0票反對,全票通過委員王美玉、王幼玲及趙永清提案,彈劾通過前花蓮縣府祕書長謝公秉、時任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長林金虎及前縣府新聞科長黃微鈞共3人,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處理。
本刊去年12月獨家揭露,花蓮縣前縣長傅崐萁任內砸了546萬公帑辦理採購案,但卻由在地記者以個人身分得標,官員甚至還私下找了在地記者,要他們幫忙蒐集輿情回報,每月回以5萬元報酬,新聞曝光後,外界質疑花縣府包養記者的聲音不斷。監察院介入調查後,在今天的彈劾審議會決議,出席的11位委員對一致同意,過程中並未有太多意見交鋒,監院預定在下午舉行記者會說明全案。
據了解,提案彈劾的王幼玲在提出彈劾意見時,與會委員一致認同,3位公務員辦理此項採購案,已灼傷新聞媒體的獨立自主並嚴重傷害政府形象,光是這一點,就足以彈劾花蓮縣府3位官員。
監察院針對花蓮縣府砸公帑,要求記者蒐集輿情回報,今日由監委趙永清(左起)、林盛豐、王幼玲、王美玉召開記者會,說明彈劾案。
監察院彈劾這些官員的理由是基於《政府採購法》,花縣府宣稱此標案是「限制性招標」,但為何非找記者執行不可?理由卻不夠明確;此外,執行標案的過程也有瑕疵,縣府宣稱標案是要增加縣政宣導素材資料庫的豐富度,但監察院調查發現,好幾個記者所繳回的輿情主題都一樣,甚至回繳縣府的影音文字也未符合標案當初宣稱的規格,因此認定官員有違失。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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