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美昨(25日)在臉書開直播,描述了和林奕含的相處過往,透露林曾透過簡訊,以第三人稱闡述「小森的故事」,內容中明確寫下不只一次遭強暴的過程;美美表示曾用小森的故事去詢問判決書中的2位閨密,質疑兩人收到訊息,「為什麼不承認?」
接著透露2016年又收到林奕含的簡訊,當時林表示感到不舒服,要美美查一位「台大補習班的一位陳姓老師」,林又問「如果寫信要叫他不要去傷害小女生、不要再教書,他會不會聽進去?」但最後林奕含覺得不會被該教師理會,所以沒寫信、也沒去找陳姓教師。
針對檢察官以「合意交往,非犯罪」不起訴陳星,美美無法接受,林奕含則自認為這是一段「這是愛上誘姦犯的故事」,甚至在尋短前也曾傳訊給美美,透露自己厭世情緒「I wish so much that i was killed the first time i got raped(我好希望在第一次被性侵時就死了)」。
部分人認為無法僅靠著作就認定是現實事件,美美反駁稱書的後記,已經脫離了書的創作領域,林奕含卻寫下和醫師的對話,「我怕消費任何一個房思琪。我不願傷害她們、不願獵奇、不願煽情。我每天寫半個小時,寫的過程中痛苦不堪,淚流滿面。寫完以後再看,最可怕的就是:我所寫的、最可怕的事,竟然是真實發生過的事。」
林奕含閨密「美美」提出3證據反駁「合意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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