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感謝義務律師及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齊心協助藝術家採取法律行動,未來文化部將持續陪伴藝術家,共同捍衛藝術家的權利。
民國100年華藝網向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部前身),申請新台幣100萬元補助,辦理「慶祝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民間提案活動」之「台灣百年藝術家傳記系列電子書建置計畫」,誘騙90名藝術家、包括知名畫家歐豪年等簽下專屬授權契約。契約內容包括「本人同意將著作權全部專屬授權給全球華人藝術網」,授權時間甚至包括未來,等同簽下賣身契,因有藝術家簽約後、透過藝廊出售作品,不料卻遭華藝網主張權利,才發現受騙上當。
文化部表示,文化部自106年10月將全案移請檢調單位偵辦,迄今已移送至少21份次事證資料。文化部並於107年2月組成跨部會專案小組協助藝術家,結合政府及民間力量,成立受害人追蹤通報窗口,其間受理311位藝術家通報,並委託專業律師提供諮詢服務及採取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