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8 15:15 臺北時間

台中恢復老人健保補助  保障就醫權益、減輕子女負擔

台中市恢復老人健保補助,家裡的長輩,我們一起顧。(截自影片)
台中市恢復老人健保補助,家裡的長輩,我們一起顧。(截自影片)
今年7月起,台中市恢復老人健保補助,長輩不再為每個月的健保費而煩惱,也減輕子女經濟負擔。補助對象為設籍台中市滿一年,且年滿65歲以上老人(或55歲以上原住民),經國稅局核定綜合所得稅稅率5%以下。補助金額依長輩實際應繳納保費補助,但以第六類保險對象應自付保險費金額為上限,每人每月最高補助749元。
台中市自7月起恢復老人健保補助,無須申請,市府直接與財稅中心比對符合補助資格者名單,交由衛生福利部中央健保署,進行直接減免。
投保單位(各公司行號、學校、各類職業工會、公所等)或被保險人,符合補助資格者收到的繳款單,會註記健保費已由台中市政府補助。如投保單位已提前收取健保費,符合補助資格長輩可確認應繳納金額,直接向投保單位辦理退費。
老人健保費補助以照顧經濟弱勢為目的,在符合公平正義原則下,已訂定排富機制。補助對象為設籍台中市滿一年,且年滿65歲以上老人(或55歲以上原住民),經國稅局核定106年綜合所得稅稅率5%以下,也就是綜合所得淨額54萬元以下。
老人若由納稅義務人(如子女)申報為受扶養人,納稅義務人綜合所得稅稅率5%以下,該名長輩方能獲得健保補助,每人每月最高補助749元。
(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廣告)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2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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