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昨日宣布新增2名武漢肺炎(亦稱新冠肺炎,COVID-19)確診個案,目前國內累計共445例確診。指揮中心依據疫調人員向民眾調查的結果,昨對外表示一對在孟加拉工作的夫婦,曾在當地染疫,經治療檢驗呈陰性出院,搭乘專機返國時2人均戴口罩、穿著防護衣,返台再次採檢又復陽。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目前有看到2人在孟加拉檢測陰性的報告,但接獲民眾爆料後,回去調閱錄影帶、照片等,確實看到該夫妻僅戴口罩,並無聲稱般的穿防護衣;至於昨日向外界公告的資訊,主要是疫調人員針對民眾所做調查,為何會做不實記載,這部分要再釐清是哪裡出問題。
莊人祥指出,據《傳染病防治法》第43條,地方主管機關接獲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之報告或通知時,應迅速檢驗診斷,調查傳染病來源或採行其他必要之措施,並報告中央主管機關。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及相關人員對於前項之檢驗診斷、調查及處置,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因此若確診者未配合誠實疫調,違法相關規定,可處6萬至30萬罰鍰。
莊人祥說明,目前對於旅外國人確診者返台條件主要包含發病日到登機日已達到2個月且症狀緩解,或是2次呼吸道檢體呈現陰性,只要符合兩者之一就可以搭機返台,但會建議可事先告知航空公司,以讓航空公司做好因應的措施。
莊人祥指出,以此案來說,雖然未符合返台條件,但根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3條規定,罹患或疑似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不遵行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指示,而有傳染於他人之虞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因此要再看是否有傳染給他人、以及是否全程戴口罩,再確認是否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