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君轉述7月13日在警局報案的狀況說,社會處人員當場問她,「妳要講摸頭還是要講性騷擾,要選哪個隨便妳」,並要她「就說是摸到頭就好、台灣人不知道那樣不禮貌」,否則會被反告妨害名譽,因現場沒人替她說話,縣府人員暗示撤案的言語,讓阿君相當無助。
另根據本刊取得的錄音檔,協助處理此案的桃園群眾服務協會專員蕭以采13日去電金門縣府社會處詢問狀況,並告知阿君現在很害怕、不想待在原本的家,也不想再給原本的仲介服務,希望依阿君意願安置到桃園的庇護中心,未料社會處人員回應,「性騷擾其實這都不是事實」,還說「那個阿公只是摸頭」「他們平常就是相處融洽」,氣得蕭以采在電話中怒回:「她有影片怎麼不是事實,你又不是法院!」
社會處人員在電話中並稱:「都溝通好了,本來是仲介要帶回公司安置,但移工說要留在雇主家,怎麼變化那麼大?」蕭以采反問:「你們是親自問移工嗎?還是透過仲介聯繫?」對方未正面回應,只說:「我們再了解一下」;對於能否協助安置到桃園,社會處人員稱:「現在機票很難訂,不太可能!」還說:「你們不要一直跟她洗腦,她的重點是要轉去台灣(工作),其他這只是藉口!」
「太荒唐了!」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黃怡翎接受本刊採訪表示,地方政府接獲通報後,應釐清雇主是否曾採取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若雇主未善盡責任,也應告知移工有權向主管機關申訴以追究雇主責任,性騷擾認定是主觀感受,金門縣府還未調查就自己詮釋,甚至還揣測移工有其他動機才申訴,完全不是主管機關該有的作為。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