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3.04.15 14:30 臺北時間

釣國三少女嘿咻問「咪咪大嗎」 男辯遭仙人跳慘被打臉

高雄市1名林姓男子與國三少女相約摩鐵發生關係,事後遭少女家屬提告,法院審理時林男辯稱遭仙人跳設局。(pixabay)
高雄市1名林姓男子與國三少女相約摩鐵發生關係,事後遭少女家屬提告,法院審理時林男辯稱遭仙人跳設局。(pixabay)
高雄市1名林姓男子與國三少女相約摩鐵發生關係,事後遭少女家屬提告,法院審理時林男辯稱遭仙人跳設局。高雄高分院根據2人對話紀錄,林男事前就積極詢問「咪咪大嗎?敏感嗎?胸圍大嗎?」等私密資訊,認定林男所述為推卸之詞,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處6月。
判決書指出,林男於2021年5月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年僅16歲的國三少女小君(化名),同月12日,小君偷用父親臉書帳號與林男聊天,當天2人約好見面,林男凌晨開車前往約定地點,載她前往摩鐵嘿咻。
由於小君趁機逃家失蹤,家屬心急如焚,立即報警協尋,2天後順利找到小君,姑姑氣炸逼問她「究竟去了哪裡」,小君如實交代,家屬一狀將林男告上法院。
法院審理期間,林男大喊冤枉,認為自己遭人設局,因為小君一開始見面就說「對不起」,自承有3、4個人教她怎麼計畫,他得知後連忙趕小君下車,但當時她精神狀態不好,只能把她放在安全的地方後離去。
法官勘驗對話紀錄,發現小君確實有告知自己為國三生,碰面前林男甚至積極詢問小君「那你有經驗了哦。」「第一次幾歲呢?」「有私密照嗎?」「那你不是處女了嗎?」「咪咪大嗎?敏感嗎?胸圍大嗎?」「你喜歡愛愛嗎?明天再去呢?」,內容多是夾雜許多性暗示內容。
事發後,林男也積極詢問是否有空再見面,「有想我沒?」「下次什麼時候,可以去找你呢?」一審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處6月;案經上訴二審,法官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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