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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9 17:02 臺北時間

法官私會富商後判他勝訴再收10襯衫 免罰理由曝光

懲戒法院針對最高行政法院前院長林奇福收富商襯衫案公布免罰理由。
懲戒法院針對最高行政法院前院長林奇福收富商襯衫案公布免罰理由。
前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林奇福2001年擔任最高法院庭長時,與富商翁茂鍾多次見面後,承審翁的公司所涉與巴黎銀行3億元欠債本票案,並於判翁的公司勝訴後與翁飲宴,與擔任法官的兒子與翁泡溫泉,並收10件襯衫11盒補品,懲戒法院認為,當時法官迴避審案的規範不明確,無法因此懲戒林奇福,收襯衫及補品部分,則因太晚被發現,已不在10年懲戒時效內,判林奇福不必受懲戒。
懲戒法院判決書指出,林奇福1993年11月24日起擔任最高法院庭長,辦理民事訴訟審判事務,2007年10月8日派任為最高行政法院院長至2008年9月12日退職,林奇福在這段期間,當時富商翁茂鍾的公司正被巴黎銀行追討3億元本票債權案(百利案),另有向銀行員諸慶恩提告民事案、向巴黎銀行求償案等三件民事官司進行中,林奇福涉與翁接觸見面、接受宴飲招待,並收受翁茂鍾贈送之襯衫、營養品「田中寶」。
監察院認為,林奇福未揭露與案件當事人翁茂鍾的往來,也沒有自請迴避審理百利案,已違反法官倫理涉有重大違失,依法彈劾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林奇福指,雖在審百利案前有與翁見面,但與案件無關,當時是為洽談目前擔任法官的女兒親事,並無違失。
懲戒法院認為,林奇福與富商翁茂鍾接觸會面或接受宴飲招待,客觀上足以使人質疑司法審判的廉潔公正性,而動搖人民對司法信賴,翁的相關案件,可能上訴由最高法院民事庭審理,林奇福卻長期、多次接受翁茂鍾送的襯衫、營養品餽贈(懲戒法院認為這是翁經營人脈,未認定行賄),足以使人認為翁茂鍾與最高法院民事庭庭長熟識,而因此對司法審判之公正廉潔產生懷疑,並損害法官之職務形象,已涉違失,有懲戒必要。
全案是《鏡週刊》2019年9月踢爆後,監察院2022年5月移送懲戒,林奇福的違失行為中,最近一次是發生在2008年8月14日收受補品事件,懲戒法院認為,此一懲戒案有10年時效,懲戒法院2022年收案時,已逾時效,因此判林奇福免議(有違失但不用罰)。
至於林奇福未揭露與翁茂鍾2001年至2008年間的熟識,沒有在2001年自行迴避審理百利案部分,懲戒法院認定,我國的法官倫理規範,是《法官法》制定施行後,才配合於2012年1月6日發布施行後,法官倫理及行為紀律的法制上要求才較完備,在這此前,司法院雖發布有《法官守則》,其第1點亦明定法官應謹言慎行,避免不當或易被認為不當的行為,但當時對於案件迴避上應如何解釋適用,還不明確,懲戒法院認定,林奇福就百利案並沒有法定迴避事由,這部分判不付懲戒;全案監察院可上訴。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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