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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7 16:59 臺北時間

台中已婚警「掃黃掃出婚外情」 包庇小三經營色情護膚店!他下場出爐

台中蔡姓警員掃黃,竟與賴姓女業者發展婚外情,還通風報信讓賴女持續經營色情行業。(本刊資料照)
台中蔡姓警員掃黃,竟與賴姓女業者發展婚外情,還通風報信讓賴女持續經營色情行業。(本刊資料照)
台中市警察局蔡姓警員與賴姓女子發展婚外情,甚至包庇賴女經營的色情護膚店,還洩露警方查緝資訊通風報信,刑事部分,法院判刑蔡男1年10月確定;懲戒法院判蔡男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已婚的蔡男原任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民權路派出所警員,2012年2月6日至12月31日支援第一分局行政組正心正風業務,負責查緝取締色情賭博等業者,但2012年2、3月間與已婚的蔡女發展婚外情。
賴女當時在台中市經營色情護膚店,從事媒介、容留女子與人為性交易,蔡男竟違背職務未予積極查緝,甚至通風報信包庇賴女繼續經營色情護膚店。
台中高分院更一審依公務員包庇他人圖利容留性交及猥褻罪,判處蔡男有期徒刑1年10月,褫奪公權1年,最高法院判決上訴駁回確定。
台中市警察局去年9月將蔡男免職,並由台中市政府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懲戒法院認為,蔡男身為警務人員,卻知法犯法洩漏查緝取締消息,與色情業者公然發生婚外情,嚴重敗壞國家法紀,玷污警察及政府信譽,除了承認婚外情外餘均矢口否認,欠缺反省,並無悔意,判決蔡男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可上訴。
更新時間|2024.01.07 16:5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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