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鄰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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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平台拒分潤引新聞自由危機 學者籲行政院推動立法
時事
數位平台拒分潤引新聞自由危機 學者籲行政院推動立法
繼澳洲在去(2021)年訂立《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強制要求跨國平台谷歌、臉書必須與媒體協商議價;法國今年則是採取《著作鄰接權》不同的立法方向,同樣迫使谷歌、臉書必須因使用新聞內容付費。國內法律學者呼籲,根據他國經驗,目前極需行政院領銜帶頭,儘速推動媒體與平台的相關立法工作,並認為台灣應組織具有談判能力的隊伍,準備與Google、臉書等平台展開協商,以維繫台灣的新聞與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