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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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R爭議應回歸法律面 該修法就修法
時事
TDR爭議應回歸法律面 該修法就修法
TDR(台灣存託憑證)是否為證券交易法規範的有價證券,爭議持續多年,數十位證交法、刑法學者及人權團體不斷聲援此冤案!知名人權律師黃帝穎指出,目前用行政函釋處理台灣存託憑證,有違法律保留原則及罪刑法定主義。
【TDR爭議延燒1】黃國昌指控蔡易餘個案修法 律師黃帝穎:TDR爭議已產生罪刑法定原則問題
時事
【TDR爭議延燒1】黃國昌指控蔡易餘個案修法 律師黃帝穎:TDR爭議已產生罪刑法定原則問題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提案修證交法,今遭到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猛批,黃國昌認為這是「鍾文智條款」,也是為了替個案脫罪的修法。但據了解,蔡易餘這次提案修法,乃是有憑有據,當年蔡易餘質詢時任證期局局長王詠心,蔡說,證交法165條之2規範的對象到底為何?王回應TDR就是這條規範的有價證券,就是它在國外已經上市了,然後再來台灣第二上市來發行的有價證券,我們稱為台灣存託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