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檢察總長顏大和任期將於5月7日屆滿,蔡英文總統依據《法院組織法》規定,提名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檢察長江惠民為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並送交咨文到立法院祕書處,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法院組織法》規定,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任期4年,不得連任。
朝野近日因軍人年金改革發生衝突,一度讓檢察總長人事同意權案能否順利在今天投票增添變數。不過國民黨團舉行黨團大會,書記長李彥秀表示,經質詢後,部分國民黨立委認為被提名人還算是中立人選,黨團對同意權案行使持開放態度。
江惠民現年63歲,為台大法律學系畢業,歷經法務部及檢察系統工作近37年,歷任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苗栗地院檢察署檢察長、台中地院檢察署檢察長、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高雄地院檢察署檢察長、法務部常次等職。
江惠民辦案與規劃領導能力受肯定,曾偵破檢察官張金塗遭槍擊案、前高雄市議長朱安雄掏空案,前年於台中高分檢檢察長任內,主動指示為鄭性澤案提起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