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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6 20:51
2019.01.04 16:28
2019.01.04 14:34
2018.06.22 09:00
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涉越南進口油品案,一審無罪,今年4月二審卻大翻盤,遭重判15年,關鍵因素之一,是法官採信我駐越代表處函詢越南農業部意見,認為越南大幸福公司出口食用動物原料油給頂新,「似應」依相關規定「取得」食品安全證書,因大幸福提不出食品安全證書,法官才據此重判魏。但本刊取得越南農業部函文內容,從頭到尾只有詳列哪些油品需要食安證書,並未包括大幸福出口的油品,這「似應取得」的字眼,應是外館自行揣測添加,判決出現重大瑕疵,已經明顯違法,上訴三審時恐成為法官審理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