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關電源差點送命!9歲童遭狠母及男友「麻布袋套頭」倒吊浸水 凌虐下場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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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名9歲男童遭狠母及男友不當管教,以麻布袋套頭倒吊浸水方式凌虐。示意圖
高雄一名9歲男童遭狠母及男友不當管教,以麻布袋套頭倒吊浸水方式凌虐。示意圖
文|鏡報

高雄一名9歲男童只因外出玩耍時未關閉家中電器電源,竟遭到生母及其同居男友狠心凌虐,兩人除以皮帶抽打、逼迫男童在健康步道上罰跪,還將男童頭臉部套上麻布袋後綑綁手腳,將他「頭下腳上」倒吊浸入大排水溝水中嗆水,手段殘酷。橋頭地院審理後,依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及對於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罪將兩人各判刑8月,上訴二審後維持原判。

判決指出,9歲男童與生母賴女及母親的同居人葉姓男友同住於茄萣區,去年9月24日傍晚,兩人發現男童外出未關閉家中電器電源竟動私刑,在短時間內接續施暴,不僅用皮帶鞭打、命其高舉水桶罰跪健康步道,更用麻布袋與膠帶將男童束縛,由男友扛至茄萣大排附近,將男童以頭下腳上姿勢二次浸入水中,造成男童頭頂腫脹、多處刮傷與瘀青,甚至在驚恐中嗆水,最後還命其跑步尾隨機車返家。後來生母與社工聯繫時吐實,男童被通報送醫才揭發這起駭人虐童案。

合議庭審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明文禁止任何形式的體罰與殘忍待遇,親權行使絕非將子女視為私人財產而能任意傷害,審酌兩人雖坦承犯行,但其凌虐手段嚴重危害男童身心健全與人性尊嚴,已完全逸脫合理懲戒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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