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嗆「筆錄我有權力不寫!」 2警貪瀆無罪…士檢檢察官遭送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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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檢署。鏡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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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鏡報

台北市警局士林分局應姓、葉姓警員先前遭控未依法舉發無牌違停車輛,遭士林地檢署檢察官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一、二審均判決無罪,然而,偵查期間檢察官問訊態度惡劣、拒絕記載辯方意見引發爭議,被告辯護律師黃子欽明將偕同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前往法務部請求將承辦檢察官吳宇青送交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評鑑。

士林地檢署起訴兩名員警涉嫌圖利車主免受裁罰,士院一審後認定證據不足判無罪,二審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確定。然而,當事人律師指控,在偵查階段即發現筆錄記載與事實有所出入,甚至在律師提出意見時遭檢察官拒絕記載。

勘驗錄音檔曝光 檢察官嗆:我有權力決定要不要寫

根據高檢署今年2月會同律師勘驗開庭錄音光碟的內容,雖然未明確錄到外界傳聞的「我是檢察官,筆錄我愛怎麼寫就怎麼寫」等文字,但錄音檔清楚還原吳宇青與律師、受訊問人對話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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