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驚見「完整家具」能帶走?律師揭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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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三立新聞網

 

路邊若發現貼上「已通知環保局」的物品,基本上代表他人要丟棄。(示意圖/資料照)
路邊若發現貼上「已通知環保局」的物品,基本上代表他人要丟棄。(示意圖/資料照)

台北市信義區在網路上常被笑稱是「挖寶區」,路邊不時能發現狀況良好、要被丟棄的家具;如日前便有民眾發現亮白的整套梳妝台,看起來還相當新,上面貼有「已通知環保局」,引發是否能夠撿走的討論。律師黃冠嘉指出,若路邊家具上貼著「已通知環保局」,可以此來認定主人要丟掉、主張無主物先占,要拿建議先告知環保局,通常不太會有竊盜罪問題。

台北信義區驚見梳妝台不像垃圾相當完整 能否撿引討論

近期民眾在臉書社團「信義區三兩事」發文分享,經過廣慈全家跟7-11一帶,發現路上放了一組梳妝台,有貼一張紙寫著「已聯絡環保局」,由於外觀亮白看起來還很新,原PO表示「感覺還很堪用欸⋯」

貼文一出引發熱議,不少人驚呼「我有路過,也覺得它好新喔」、「二手很多好物,只是環保循環」;也有人好奇若真拿走,是否會有法律問題「真的可以拿嗎?」「東西放在路邊貼環保局來收、被人拿走,主人報失竊會成立嗎?」

路邊廢棄物可以撿嗎?律師建議告知環保局、弄清楚狀態

關於法律問題,過去黃冠嘉曾拍影片說明,家具上貼著「已通知環保局」,可以此來認定主人要丟掉,並主張它是「無主物」,依《民法》第802條無主物先占(占有無主之動產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取得其所有權),不過建議還是詢問一下環保局,對方通常會說「請就自己拿走了」通常不太會有竊盜罪的問題。

黃冠嘉補充,無主物先占不代表有在路邊的東西都可以拿,在還不確定該物是否要被丟掉的情況下「不要亂拿」,例如主人要搬家,物品先放路邊等著搬走等,有些狀況拾荒反而會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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