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鄰居太吵!彰化女縱火燒機車釀17人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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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三立新聞網
盧姓女子不滿鄰居太吵,竟縱火燒毀機車,火勢延燒波及到其他車輛,造成大樓住戶有17人嗆傷。(圖/翻攝畫面)
盧姓女子不滿鄰居太吵,竟縱火燒毀機車,火勢延燒波及到其他車輛,造成大樓住戶有17人嗆傷。(圖/翻攝畫面)

2025年11月16日凌晨3時許,彰化市中華西路一間大樓突竄出火舌,火勢迅速延燒堵住1樓大門口,造成17名住戶被嗆傷送醫。起火原因,竟是一名盧姓女子不滿鄰居發出噪音,拿易燃液體點燃停在住宅一樓的機車,火勢瞬間蔓延多部車輛並波及到建物,案經彰化地院審理,盧女被依縱火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

盧姓女子凌晨3點縱火,火勢迅速蔓延阻擋往一樓的逃生路。(圖/翻攝畫面)
盧姓女子凌晨3點縱火,火勢迅速蔓延阻擋往一樓的逃生路。(圖/翻攝畫面)

根據判決書指出,盧姓女子因認為住在2樓的張女發出的噪音擾人,15日晚間8點走到其住處前拍門叫喊大罵後仍未消氣,隔天凌晨3時40分左右,她手持裝著不明易燃液體的白色塑膠瓶蓋下樓,點燃張女的機車坐墊後返回住處,火勢迅速擴大,不僅燒毀張女的機車,停在一旁的多輛機車也遭受波及,大火更延燒到住宅1樓的樓梯通道及內部。

盧姓女子坦承為了噪音困擾與張女發生不愉快,但否認縱火,她表示當天因心情不好,想帶一根菸到頂樓抽菸,拿塑膠瓶蓋裝水熄滅菸蒂,走到快到4樓時,瓶蓋內的水灑了出來,只剩一點,不足以熄滅菸蒂,加上腳痛,也忘記帶ㄋ因此才折返回家。但法官認為,其說詞不足採信。

法官認為,盧姓女子明知建物為現供人使用住宅、1樓停車空間與本體不可分,卻因噪音心生不滿而縱火,枉顧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嚴重危及公共安全,幸好及時發現,否則後果恐不堪設想,因此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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