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萬聖節狂歡落幕,散場後的交通問題卻讓民眾傷透腦筋!北市圓山及信義區10月31日深夜至11月1日清晨湧現派對散場人潮,不少民眾面臨叫車困難,部分計程車更傳出拒載短程、違規喊價等爭議。記者實際走訪發現,凌晨1時30分在圓山透過多個平台叫車皆未成功,直到清晨4時才有車可搭。
信義區夜店散場時段,則有計程車司機以路程太短為由拒絕載客。事實上,北市府今年3月才宣布加強稽查信義區夜店周邊違規喊價情形,如今亂象再度浮現,也引發外界質疑稽查成效。
萬聖節派對結束,回家卻成了一大難題。記者11月1日凌晨1時30分在圓山地區實測,透過多個叫車平台尋找一般計程車及其他載客服務,均未能成功叫車,直到凌晨3時至4時間才終於有車可搭。即使順利叫到車,也未必能以平常的價格返家,部分平台在尖峰時段的報價明顯提高,路邊計程車則另有司機不按計費表收費、直接喊價的爭議。
另一處夜生活熱區信義區,清晨4時左右正值夜店散場時段,周邊可見計程車停靠路邊攬客,但有司機會先詢問乘客目的地,再決定是否載送。記者現場實測,表明目的地為台北市區內短程路線後,遭司機以距離太近為由拒載。相關情形並非首次受到關注,市府今年初便已接獲大型活動及夜店周邊計程車挑客、喊價的反映。
司機嫌太近不載 依法最高可罰1200元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8條第2項,計程車駕駛人任意拒載乘客或故意繞道行駛,可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若司機僅因目的地太近、車資不符預期而拒絕載客,可能構成違規;不過,仍須依現場營業狀態、拒載原因及具體事證認定。至於部分司機趁人潮眾多時坐地起價,法律同樣有所規範。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91條要求一般計程車依計費表及規定收費,違者可依《公路法》第77條處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也指出,計程車違規喊價攬客,即使乘客最後未上車,仍可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8條違規攬客規定,處1500元至3000元罰鍰。
凌晨車資能加多少?夜間加成每趟20元
依台北市現行計程車運價,一般計程車起跳1.25公里85元,續程每200公尺加收5元,夜間11時至翌日上午6時,每趟另加收20元。換言之,萬聖節並非法定額外加價理由,司機不得自行以節慶需求為由提高跳錶車資。不過,叫車平台價格上漲不一定違法。合法多元化計程車得依規定採取不同於一般跳錶計程車的收費方式,並透過平台揭露費率及車資。尖峰時段出現較高報價,仍須視業者是否符合主管機關核定或備查的收費規範,不能直接與路邊計程車違規喊價混為一談。
北市3月才宣布稽查 萬聖節再現拒載爭議
今年1月9日,台北市議員陳宥丞便曾指出,跨年、演唱會及夜店散場時,部分計程車司機趁機喊價、拒載短程乘客,要求市府加強稽查。當時公運處坦言,違規多發生於短時間、高密度人潮聚集的地點,實務查緝確有困難。到了3月7日,公運處更發布新聞稿,宣布自3月6日起聯合信義分局,針對信義區夜店周邊計程車違規喊價展開稽查,並要求各車隊及計程車公、工會加強宣導。然而,時隔近8個月,萬聖節散場仍出現記者實測遭拒載的情形。至於市府期間究竟執行多少次稽查、裁罰多少案件,以及萬聖節當晚是否安排專案勤務,仍有待主管機關說明。
公運處提醒,民眾若遇計程車拒載、超收車資或未依規定收費,應記下車牌號碼、駕駛人執業登記證號碼、發生時間及地點,並保留錄音錄影、叫車紀錄或收據等證據,可透過台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公共運輸處或警方提出申訴,經查證屬實將依法裁處。從跨年到萬聖節,大型活動散場後的計程車爭議一再受到關注,如何讓稽查真正發揮效果,並保障深夜乘客的返家權益,仍是市府必須面對的交通管理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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