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放送頭】司改要成功 決戰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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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國是會議爭議不斷,最高法院法官發文指能否成功關鍵在立院,籲總統舉行五院院際會議。
司改國是會議爭議不斷,最高法院法官發文指能否成功關鍵在立院,籲總統舉行五院院際會議。
文|劉志原協力|圖|總統府提供

總統蔡英文召開司改國是會議,引發黑箱、密室爭議與質疑不斷,對於司改國是會定位,與會委員瞿海源教授、顏厥安教授認為僅是諮詢性質,但委員許玉秀則說不同意,對此,最高法院法官魏大喨在「法官論壇」發文,指出司改國是會總統諮詢的臨時內部組織,決議無拘束力,建請總統會後召集五院院長針對司改事項研議,至於司改能否成功,魏大喨認為,決戰場在立法院是否能通過立法,他也認為,司法權是被動、無政治性,司法院應放棄法律提案權,回歸司法的被動性格,依有效法律審判的法官本質義務才是正辦。

魏大喨昨(27)日在「法官論壇」以「建構人民的司法(二)-司法國是會議之定位與決議效力」為題發文,提出6點見解,對於司改能否成功,他認為,關鍵不在多數民意的形成,在於司法制度的立法完備,因為改革法案須經立法程序,否則一切空談。

魏大喨以1999年第一次司改會議為例,指出當時並不是沒有達成改革共識,對於司法院「審判機關化」的共識,後來也有大法官釋字530號解釋,但卻遲遲無法完成此項改革,原因不在於司法權在憲法位階是否模糊,而是立法院沒有完成立法,他強調,政黨惡鬥,互相牽扯,「視司法如廢物」,讓實踐改革的各項立法草案,橫躺立法機關十幾年,其中主要的原因,是因司法改革是政黨實力的展現與角力,司法則是消費品,司改之成敗,決戰場仍在立法院會議場。

對於司法院在司改中的角色,魏大喨指出,1999年第一次司改,由司法院負責法案草擬及送立法院立法的重擔,但司法權的消極被動性、無政治實力、無黨派性等林林總總本質上的弱勢,加上大法官對立法之制衡、具體個案審判的中立性,冀求司法院所提改革法案在立法機關順利過關,魏大喨認為,這是緣木求魚,反招滿身是傷。

魏大喨認為,法律案提案權,尤其司法改革法案,由司法院承擔這項責任,無異於「綿羊向惡虎道德勸說」。司法院許宗力院長就任後曾說,「司法院不要有法律提案權」,從司法權的被動性、無政治性來看,他認為,這是為司法權著想,早早丟棄法律提案權,回歸司法的被動性格,依有效法律審判的法官本質義務,才是正辦。

魏大喨發文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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