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7.04.13 16:40 臺北時間

「助你好孕」講假的?做月子要加稅 產婦得買單

以台北市試算,產婦只要住滿1個月就得多花1萬多元稅金,等於變相「懲罰產婦」。(網路圖片)
以台北市試算,產婦只要住滿1個月就得多花1萬多元稅金,等於變相「懲罰產婦」。(網路圖片)
做月子要加稅!產後護理機構(月子中心)所提供的住房和飲食調理等服務,從今天起被財政部認定為「非屬醫療勞務範疇」納入課徵營業稅項目,暴增的成本勢必轉嫁消費者身上,以台北市產後護理機構收費基準試算,產婦只要住滿1個月就得多花1萬多元稅金,遭台北市議員王欣儀砲轟等於變相「懲罰產婦」、「威嚇生育」。
台北市議員王欣儀指出,產後護理機構收費項目包括「醫療服務」及「日常生活照顧」兩類,「醫療服務」包括護理費、住房費、醫療診療及諮詢費等,但產婦會花錢去月子中心,就是為了尋求專業的住院照顧及飲食調理服務,但財政部認定住房、飲食等調理服務屬於「非屬醫療勞務範疇」,因此課徵業者營業稅。
王欣儀指出,若以「台北市產後護理機構收費基準」試算,每日住房費加上餐飲調理費,以最高收費來計算,若住滿30天,光是營業稅的部分產婦就必須多付10,050元,台北市政府為鼓勵生育大力推動的「助你好孕」政策,財政部這項認定卻等於變相懲罰新生兒的父母,中央與地方著眼的事務歧異,相形之下顯得相當諷刺。
若以「北市產後護理機構收費基準」試算,產婦住滿30天,最高將多付10,050元的稅金。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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