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在2014年12月間,在個人臉書及電視政論節目,喊話要求時任總統馬英九,公開解釋競選連任時,有無非法收受頂新2億獻金,馬認為遭抹黑,控告周加重誹謗。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周無罪,馬不服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改判周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確定。
法院一審認為,周玉蔻曾徵詢國安會前副祕書長張榮豐等人的意見,非全然惡意虛構,判周無罪且民事免賠;但高院認定,周雖曾問過名嘴胡忠信、蔡玉珍,但都僅為個人意見與臆測,並未盡力查證,因此改判周有罪。
周玉蔻遭判刑確定後,在臉書發文自稱是「被司法政治獵殺的女巫」,並說審判長陳筱佩是故意入人於罪、瀆職犯法,判決違憲,將向監察院提出檢舉,並向司法院聲請釋憲。
周玉蔻是在2001年與美籍華裔商人李賢礽結婚,至今16年,但據媒體報導,周和李早在2010年就簽下離婚協議書,但沒對外透露原因,一直拖到26日才辦妥離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