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已經入監服刑的林嫌,在2012至2016年間,續於臺北市中山區、中正區及新北市等地犯下多起竊盜犯行,他專偷手機、筆電等3C產品,隨後再到萬華區變賣贓物,給不知情的第三者。林嫌作案時,會先走進店家假裝東張西望,再趁隙偷拿展示品,用雜誌或衣物掩蓋,且還會躲避監視器鏡頭,多次得逞。

曾受理林嫌所犯下的竊盜案福德街派出所的陳姓員警,但當時不知道小偷到底是誰,過了4年陳員沒有放棄希望,過濾了無數支監視器,將畫面交叉比對,才終於在今年6月時,確定小偷就是已經入監服刑的林嫌。
確認身份後,警方前往監所借詢林嫌,他一開始還矢口否認自己是連續竊盜案的犯人,但員警拿出監視器畫面後,他只能啞口無言地閉嘴,坦承自己犯行。全案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林嫌估計得在牢中多待一會兒才能出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