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7.10.25 09:59 臺北時間

【電梯吃人】內政部輕忽人民生命安全 電梯安檢有漏洞

身為主管機關的內政部營建署只負責將安檢委外,卻根本未盡電梯安檢督導之責。
身為主管機關的內政部營建署只負責將安檢委外,卻根本未盡電梯安檢督導之責。
至於主管機關是否知道捷運等重要交通建設或公部門的電梯並未確實安檢?法務部廉政署曾因台灣通力電梯在今年初爆出維護保養紀錄表填寫不實,於今年3至6月間,對公家單位電梯進行維修保養契約專案稽核,發現有4案涉嫌偽造文書。
早在2014年,監察委員林鉅鋃就曾發函糾正內政部,指國內建築物昇降設備相關管理辦法發布施行迄今已超過20年,內政部竟怠於監督管理,對現有設備數量與維護保養、安全檢查等攸關公共安全的資料,缺乏足以確實掌握的機制。
監委指出,保守推估國內至少有超過13,000多台電梯未依法定期安全檢查,有極高安全風險的昇降設備散置各處而無從查核,顯然內政部並未善盡中央主管機關職責,輕忽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實有違失之處。
今年3月本刊踢爆通力造假後,廉政署稽核各公家機關的電梯安檢紀錄後亦發現,部分負責電梯維護廠商未領有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核發的登記證,甚至還有借牌登記等情況;部分維護員未具有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部分維護保養紀錄表的維護員欄位有偽簽、冒名或簽名者與蓋章證號名字不一致等情形。
本刊致電主管機關內政部營建署和台北捷運公司,詢問有關電梯安檢紀錄造假一事,營建署和捷運公司均表示,必須看到安檢資料後,才能查察回應。另外致電中華民國電梯協會,協會表示,安檢員可先以手寫紀錄,再用電腦把資料謄入,應該不至於有造假成分;協會說,本刊取得的資料有可能與協會資料庫的資料不一致,必須比對後才能做確認。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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