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7.11.03 17:32 臺北時間

立院三讀《產創條例》 工業區閒置土地可強制拍賣

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
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
行政院長賴清德上任後積極面對產業「五缺」困境,其中「缺地」部分,經與立委討論親自拍板對工業區閒置土地採「先罰後賣」原則。而今天立法院會傍晚三讀《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通過「強制拍賣條款」。
未來經主管機關認定為工業區閒置土地,若經公告2年後仍未改善,主管機關可對土地所有權人處以該土地公告現值10%以下罰鍰,土地所有權人應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並在提出計畫後1個月內與主管機關完成協商,否則政府就可啟動強制拍賣。
另外,還通過被稱為「天使投資人租稅優惠條款」的獎勵投資抵稅條文,未來以個人名義投資同一家、未滿2年的新創公司,取得股份滿2年可享投資額50%,但最高上限300萬元的綜合所得稅免稅優惠。
另外,還有「穿透性課稅」的租稅優惠,只要是符合一定期間設立的新創公司,若符合出資總額達3億元以上、資金運用於境內達出資總額半數以上,且投資於新創公司達出資總額30%或3億元(取較低者)者,可享有免扣營所稅,僅針對合夥人課綜合所得稅。
三讀條文還包括,國營事業辦理研發研究類型採購,可採「限制性招標」,不受《政府採購法》限制;且國營企業研發成果歸單位所有,不受《國有財產法》限制。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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