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府衙門說,《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白紙黑字寫得明白,台灣居民不能拿大陸護照,否則就喪失台灣護照與戶籍。這話,說得有理。不過,稍微動動腦袋想想,這裡頭卻十分不對勁,根本就是一筆糊塗帳,很難算得清楚。
糊塗帳之一,既然法律明文規定,如持有對岸護照,就撤銷我方護照、戶籍,那麼,顏男同團20多人,都拿了臨時護照,為何旁人無事,獨獨他被究辦?難道,這條法律,選擇性執法,不告不處理,告了才處理?退一步說,現在事情已經曝光見報,眾衙門已經知道,除了顏男之外,還有20多人,有同樣犯行,為何不跟進處理,全都撤銷護照、戶籍、身分證?
糊塗帳之二,根據法律規定,拿了對岸護照,就喪失我方護照,弔詭的是,幾個衙門又說,只要顏男拿了對岸註銷護照證明,就可以恢復我方護照。換句話說,國籍、護照、戶籍這檔事,好像裝了拉鍊,可以來來回回輪流換著拿。這簡直是兒戲,因為,倘若顏姓男子註銷對岸護照,就可以恢復我方國籍、戶籍,那麼,現在在對岸當政協委員、當人大代表的台灣人,把對岸護照註銷了,豈不是也可以比照顏男,重新恢復我方國籍、戶籍?這兩種情況,完全不同,卻適用相同法令。
糊塗帳之三,衙門說,只要顏男取得註銷護照證明,就可以重新恢復我方國籍。要知道,那本中共護照,本來就是臨時性、一次性,用完即作廢。台灣旅客拿這種護照,進入俄羅斯,再重回大陸後,中共護照即已作廢,自動註銷,何須顏男再跑一趟大陸,去找什麼「註銷證明」?
其實,台灣居民拿中共臨時性護照,早就不是祕密。10多年前,就有台灣記者,成群結隊,拿這種一次性護照,進入俄羅斯。隨便找家報紙,問問大陸組記者,都曉得這種事,從陸委會到移民署,官方單位也不會不知道此事。官民雙方,都是心知肚明,大家心照不宣,混了這麼多年,直到現在,台中顏姓男子高調拉風,被人告黑狀,才捅破了偽裝。
既然曝光,政府就不該繼續裝糊塗混下去,到底該怎麼辦,應該明明白白訂出確切處理辦法,把這筆糊塗帳算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