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王聘記者】花縣府、公廣集團記者有無違法疏失 監委申請自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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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王幼玲(右前一)等人將調查花蓮縣府媒體採購案是否有違法疏失。(取自監察院)
監委王幼玲(右前一)等人將調查花蓮縣府媒體採購案是否有違法疏失。(取自監察院)
文|黃驛淵主播|智偉

本刊獨家揭露,花蓮縣前縣長傅崐萁任內的標案幾乎全由在地記者得標,縣府官員甚至還私下找了在地記者,要他們幫忙蒐集輿情回報,每月回以5萬元報酬。對此,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趙永清今天表示將申請自動調查,調查內容除了要了解花蓮縣政府辦理採購案有無違失之外,還要了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於記者收受政府利益,有無相關監督機制。

王幼玲、王美玉、趙永清今天表示,申請自動調查的重點包括,花蓮縣政府辦理這些採購案的理由、得標廠商及相關法令依據為何?相關採購作業流程是否符合政府採購法及預算法等相關規定?

至於得標者包括客家電視台、原住民族電視台等公廣集團的媒體記者,王幼玲、王美玉、趙永清表示,媒體記者的天職在監督政府,卻違背新聞倫理規範私自接受政府標案,招致媒體公信力嚴重斲傷,這些記者參與採購案投標,相關人員有無違反公廣集團不專為政府或某一政黨服務、以服務公共利益之經營理念?相關人員有無涉及疏失責任?

此外,監委也將調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對於媒體記者疑收取政府機關利益,影響報導方向,有無相關監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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