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表示,他們認為比較有爭議的問題在於,頂新豬油的原料油一共檢驗過兩次。回溯到103年頂新油品案爆發,當時衛福部偵查化驗頂新原料油是採用只要三分鐘的「快篩法」,只取油槽底層的油;而頂新則主張應該採用更精準的「標準法」,而且要符合CNS規範,上、中、下層都要採樣。這樣的流程看似合理,但問題在於兩次檢驗時間相隔7個月,第二次檢驗結果,「總極性化合物」數值約8.21,二審法院認為太高。
總極性化合物即使是新鮮剛榨出來的新鮮豬油也會有,其數值大約是3~5,而油品中的總極性化合物會隨高溫、加熱時間增長而增加。頂新油槽中的原料油在沒有適當保存的狀況下,會產生正常氧化現象,超標數值也不高,因此二審法院採用7個月的數值作為判斷基準,合理性受到質疑。
最後魏應充表示,「現在案件還在審理中,希望疑點可以被釐清,為我和公司、員工及大眾還原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