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徹夜未歸與2男網友一夜情 母街頭苦等揭荒誕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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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13歲少女今年5月某日徹夜未歸,竟先後與板橋、中和區的兩位男網友接連發生一夜情。(示意圖,Pexels)
新北市一名13歲少女今年5月某日徹夜未歸,竟先後與板橋、中和區的兩位男網友接連發生一夜情。(示意圖,Pexels)
文|劉文淵

新北市一名13歲少女今年5月某日徹夜未歸,竟先後與板橋、中和區的兩位男網友接連發生一夜情,少女母親在街頭苦等一天,發現女兒被陌生男子騎機車載返家,追問後怒對兩位男網友提告。新北地檢署審理後,依與未滿14歲之人性交罪嫌及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嫌,分別起訴兩位男網友。

起訴書指出,家住板橋區的吳男、中和區的谷男,今年5月透過網路交友軟體結識被害13歲少女,案發當日吳男透過手機視訊軟體,要求少女拍攝裸露上半身照片傳送給他得逞,當晚更邀約少女到他板橋住處喝酒同樂,酒酣耳熱下與少女發生一夜情。

少女隔天凌晨離開吳男住處卻未返家,竟又跑到中和區谷男住處繼續「續攤」,少女又與谷男發生一夜情,完事後才由谷男騎機車送少女返回住處。

由於少女一整天未返家,焦急的母親只好在住家門口苦等一天,結果卻發現女兒被不認識的中年男子騎機車載回家,斥責下才得知女兒離家一天,竟先後與兩名男網友約會,甚至還發生性行為的荒誕行徑,押著女兒到警局報案,對兩名男網友提告。

新北地檢署審理認為,吳、谷二人明知少女尚未滿14歲,仍與少女發生性行為,依與未滿14歲之人性交罪嫌及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嫌起訴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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