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才會讓受刑人在釋放前,可以在沒有戒護的狀況下,前往合作廠商地點上班,提早適應職場生活。除了可以讓受刑人在自主監外作業地點習藝,提高作業勞作金收入,媒合準更生人謀職工作外,也能解決社會企業缺工需求,更能營造社會接納更生人之氛圍,改變企業主對更生人刻板印象,創造友善就業環境,積極降低再犯率協助順利復歸,鞏固維護社會安全。
只不過即便自主監外作業受刑人經過嚴謹審慎的遴選,面對社會周遭充斥形形色色的誘惑,受刑人在未受戒護下,仍有不確定的風險,因此各矯正機關對於參加自主監外作業的受刑人返監後,仍有一套嚴格的管理機制,包含與廠商建立即時聯繫,定期調查受刑人在外行狀,不定期派員查訪考核其實際作業生活情形等。
除此之外,自主監外作業受刑人也與監內其他受刑人分別監禁,返監時,均須接受檢身、酒測及不定期驗尿,如有發現違反規定之情形,即停止出工。也希望合作廠商基於共同防衛社會安全的立場,提供監獄必要的協助,幫助參加自主監外作業受刑人保持善良品性,成為守法的好國民。
法務部蔡部長非常重視收容人之賦歸與更生,希望透過企業與矯正機關的協力合作,漸進式學習回歸社會,減緩出監後的經濟負擔及提早適應社會,更有助舒緩產業缺工之現況。目前全台各監所每日出工總人數穩定維持在1,200人左右,從事長照、農作、食品包裝、金屬加工及太陽光電維護等工作,其中有46人出監後仍獲原廠商留用,對於穩定受刑人生活重建受刑人更生之路,激勵其自新向上有莫大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