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院一名蔡姓男法官,去年懷疑同事曾姓女法官有婚外情,於是偷拍電腦內LINE對話紀錄,並向院長檢舉;經調查後,女法官為單身,並無通姦情形,蔡姓男法官不信。
此時,女法官發現自己的公務電腦內的資料外流,開啟電腦上的錄影鏡頭,去年6月17日下午4時30分許,錄到蔡姓男法官乘著無人在辦公室時,偷開她的公務電腦,女法官因此怒告他觸犯妨害祕密罪。
桃園地院審理認為,就算蔡姓男法官懷疑女法官婚外情,曾女對於自己隱私保障仍有一定合理期待空間,不可任意侵害,蔡姓男法官缺乏尊重他人隱私觀念,且「一拍再拍」,依2個妨害祕密罪判5月得易科罰金之刑。
對此,蔡姓男法官及檢察官上訴,女法官在高院審理時坦言「平靜的生活不再出現,而身為法官,被害人所受的遭遇卻沒有因此而減少,她遭人持續監視,非常恐懼」;女法官表示,要的是真相與公道,讓負責的人負責而已,她也痛心疾首指出「希望能殺死那天忘記關電腦的自己」,這樣一切都不會發生。
對此,蔡姓男法官在高院開庭中解釋,事發以來積極尋求和解,但自己的能力不好,認為若懲處能療癒女法官的痛苦,他願意接受並向她致歉。高院審理後,維持一審見解,駁回上訴確定;至於蔡姓男法官日前已遭停職,懲戒案由職務法庭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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