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領完餐「顧客取消訂單」 1舉動慘賠10倍價還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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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外送員未把取消訂單的餐點送回店家,因而遭提告業務侵占。示意圖,非當事人。(本刊資料照)
一名外送員未把取消訂單的餐點送回店家,因而遭提告業務侵占。示意圖,非當事人。(本刊資料照)
文|吳妍攝影|鄒保祥

外送員在處理沒人要的餐點時,一個不小心恐怕會吃上官司!新北市一名外送員去年3月接到訂單後前往餐廳取餐,但在送餐途中訂單卻突然跳掉,又找不到原店家,只好將餐點帶回家,沒想到卻因此被店家提告業務侵占,被處以3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

綜合媒體報導,新北市一名林姓外送員去年3月接到訂單,該間餐廳隱身在一棟公寓的鐵門後方,並將餐點放在一樓的保麗龍盒內,林姓外送員取餐後便前往送餐,未料途中訂單卻突然跳掉,於是決定將餐點送回原店家。

不過林姓外送員沒有記地址、每戶公寓的鐵門又都長一樣,苦尋4小時仍找不到該間餐廳,最終只好把餐點帶回家,家人們把售價550元的餐點吃光,他也因此吃上官司。

林姓外送員喊冤,他也想把餐點還回去,可是店家沒有店面、招牌,他怎麼想都想不起地址;店家則指出,雖然林姓外送員說他不是故意的,但也沒有提出和解方式,強調沒有刻意為難他,是因為沒有把取消訂單的餐點歸還才會報案提告。

雙方事後以餐點的10倍價格5,500元和解,法院也依業務侵占罪,判處林姓外送員3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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