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27日宣布,進入八大娛樂場所的顧客應提供至少接種3劑疫苗證明,並落實實聯制,所有工作人員應接種疫苗2劑且滿14天,如第2劑滿3個月者,應接種第3劑,否則不得提供服務。
台中市警局當日深夜即依規定前往八大行業進行臨檢,針對87處特定營業處所進行防疫臨檢。其中第二分局在某酒店查緝時就發現有9名客人未施打3劑疫苗,有人只打2劑不知違規,直呼「太誇張了,根本沒看到新聞」,警方在場進行勸導說明規定後,也蒐集相關事證移請市府裁罰。
中市警方在當晚即查獲18起違規,其中違反自主管理規定者1件1人、實聯制1件1人、顧客未打滿3劑疫苗者16件16人,台中市政府也公布罰則,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將處以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市長盧秀燕28日召開臨時防疫會議,指示相關局處須落實指揮中心針對「特定娛樂場所」所訂的防治作為,強力聯合稽查作為。警察局長蔡蒼柏也表示,警方將持續執行擴大臨檢,並加強宣導防疫觀念,要求業者落實防疫措施;另疫情期間,警察局對於轄區治安、交安工作仍將持續維持強勢執法力道,配合市府執行聯合稽查,防杜任何不法情事,確保市民健康及安全。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