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朝野對《菸害防制法》始終無共識,10月底時曾舉行朝野協商,但多數立委對於電子煙、加熱菸究竟該如何管制、怎麼管制,甚至連加熱菸的載具是否納管,仍是沒有共識,也讓外界質疑《菸害防制法》能否在本會期順利闖關?
最誇張的是,部分朝野立委並不十分了解《菸害防制法》,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就不斷在朝野協商時強調,「為什麼不定義清楚?可以聞的都算類菸品嗎?電子煙的化學原料為何不直接寫清楚?」明顯對菸害相關了解不足。
負責召開《菸害防制法》朝野協商的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坦言,會在年底前舉行第二次朝野協商,「最快下週就會舉行」。至於對加熱菸、電子煙的管制,林為洲直言,「加味菸是朝野有共識要禁止,至於電子煙和加熱菸管制,國民黨黨團仍持開放態度討論,由各委員自行決定。」
力推《菸害防制法》本會期闖關的民進黨團羅致政指出,仍會力拼本會期過關。民進黨立委吳玉琴也坦言,《菸害防制法》朝野爭議條文超過30條,朝野對禁止加味菸是有共識,但對電子煙和加熱菸管制,朝野還在討論。
吳玉琴說,包括加熱菸載具管理、定義、風險管理評估也都還沒有共識,她並不樂見載具會成為旗艦型展示場所,因此朝野第二次協商仍會對電子煙和加熱菸管制進行攻防。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直言,電子煙就是吸化學物質,加熱菸就是原本的菸草,載具就是加熱器,以前就是菸斗,透過載具加熱,就還是抽菸草,「所以加熱菸應像一般菸品管制。」他認為,會分不清楚電子煙和加熱菸,是因為沒有抽菸,「如果有抽菸的人就很清楚知道,不應該混為一談。」
民進黨立委陳瑩也認為,《菸害防制法》管理的是菸品和菸害,載具就是一般電子產品,「它也沒有菸草,所以不應該用《菸害防制法》去管理電子產品,不然打火機、火柴、菸斗、水煙壺也要納管嗎?」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指出,電子煙和加熱菸因為外型相似應該雙禁,若採取一開一禁,會變成雙開,造成難以管理的情況,「因為不少酷炫的加熱菸載具也會吸引青少年想取得,所以加熱菸的組合元件或載具也應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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