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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中爆「性交易」醜聞!營區浴室開戰女中士 下士慘丟工作退伍金也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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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軍中爆「性交易」醜聞,男下士慘丟工作退伍金也沒了。(示意圖;freepik)
軍中爆「性交易」醜聞,男下士慘丟工作退伍金也沒了。(示意圖;freepik)
1名女中士因急需借錢,陸軍第三地區支援指揮部某男下士竟與之相約以性行為換錢,在軍營中淋浴間愛愛,軍方調查後以未尊重性別互動分際,評議會決議男下士撤職,男子不滿掰了退伍金,向高院提行政訴訟遭駁回。
根據判決書,陸軍第三地區支援指揮部郭姓男下士,2024年3月至5月間,因發現女中士急需借錢,與其相約用性行為換錢,選在營區內的4樓淋浴間發生性行為;雙方對話中提及「下週記得帶保險套」「你要在裡面還是外面旅館?」「中午一定在啊。除非出去督導」等。
後來女中士父親發現後具名指控,經陸軍調查,以確有未尊重性別互動分際將郭姓下士撤職,停止任用3年;但郭男認為軍方沒充分調查,導致他退伍金、軍旅生涯都沒了,訴願國防部遭駁回後,遂向高等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郭男辯稱,女中士事發後仍多次主動與他聯繫,訊息也未表現出受害情緒,甚至還持續借錢邀主動見面,無典型性侵受害者反應,指2人是合意性交,並說他知道有過失,愧對國家的栽培,希望誠心悔過能換取適當之懲處。
不過高院不甩郭男辯解,認為其主張沒有強迫性交等非重點,與此案無關,軍方處分是郭男在軍中發生性行為違反軍紀一事。
判決亦揭露軍方評議會中,郭男一昧責怪女中士,甚至說自己是「被她騙去」「如果我要X,我就講了外面1,5002的一堆」明顯價值觀偏差等,而郭男主張過往類似案例最多就是記二大過,沒有撤職仍有退伍金,但高院認為,郭男服役逾6年應對兩性營規清楚,但發生性行為後還討論下次性行為要在哪?,還有他在評議會中的言行,認為軍方判決沒有違反比例原則,適法有據,因此駁回其行政訴訟,可上訴。
更新時間|2025.12.07 11:48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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