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06 14:05 臺北時間

38年老牌旅行社財務困難 旺季前遭勒令停業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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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草屯旅行社遭勒令停業3個月。(示意圖,本刊資料照)
草屯旅行社遭勒令停業3個月。(示意圖,本刊資料照)
寒假春節旅遊旺季將至,台中38年老字號旅行社「草屯旅行社」卻出現在觀光署的勒令停業名單上,理由是公司財務異常無法履約,須依法停業3個月。
根據交通部觀光署去年底公布的最新旅行業勒令停業名單,草屯旅行社因公司財務業務狀況異常,出現明顯財務困難,已無法履行契約責任。觀光署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及38條規定,自去年12月9日起停止草屯旅行社經營業務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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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屯旅行社遭勒令停業3個月。(觀光署提供)
草屯旅行社同樣出現在旅行業保證金經扣押或執行之旅行社名單上,扣押執行機關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執行階段為扣押旅行業保證金。
觀光署提醒,民眾安排國內外旅遊,務必留意旅行社經營狀況及最新公告,避免行程受業者停業影響。
更新時間|2026.01.06 14:0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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