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未到庭聽宣判,其律師於4月10日辯論終結時請法官予以交保,表示雖然李女在偵查期間否認犯罪,但是到了法院全數坦承,並與一名被害人達成和解,顯有悔意。法官已駁回其聲請,裁定繼續延押。

綽號「李團長」的主嫌李惠雯,以「團購投資」與「黃金代購」為名吸金,再以恐嚇、威壓方式追討巨額款項,導致王家五口去年7月集體走上絕路。行徑狠毒如蛇蠍的李惠雯,辯稱團購會員超過一億人,但檢方查出,她並無投資管道,而是挪用被害人資金,就是典型的「龐氏騙局」,後金補不上前金竟用威逼方式,強索王家人更高違約金來補自己闖下的麻煩,並鬧出人命。
根據檢方調查,李惠雯去年6月透過訊息威脅王家,表示如果不繼續投入資金,她將索取530萬元違約金。她還威脅說:「我哥哥已經請了有精神病的人…他進去一定是把你家隨意砸」「有精神病的人殺人也不會有罪」,這樣的恐嚇讓王家陷入極大的恐懼與壓力中。不僅如此,李惠雯見王家人未有動作,再次發送威脅信息,要求支付450萬元,並在訊息中說:「我真的很可怕,若不繳款,我就去你家幫你重新裝潢一下」,暗示她會對王家進行砸屋等暴力行為。此外,她還發送自傷、滿身血的照片,企圖讓王家產生心理恐懼,進一步迫使他們繼續交錢。

檢方查出李女共詐騙12人,非法吸金及詐欺金額合計超過1,536萬元,檢方依詐欺取財、違反《銀行法》、恐嚇取財未遂、重利、洗錢等罪將她起訴,並建請法院依殺人故意之犯意間接正犯概念,從重量處15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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