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離家出走尪申訴
判決指出,阿國與外籍配偶小琪自2019年結婚,並於隔年完成登記。然而在2025年,小琪因酒後駕車遭逮,事後卻隱瞞實情。阿國聲稱他當時出於好意勸誡妻子改掉喝酒習慣,豈料雙方一言不合鬧翻,小琪隨即離家出走,至今都不肯回家。
當著妻子親友面前羞辱逼上床
小琪則在法庭上控訴,阿國近年來強行制定性行為時間表,若她因疲勞、病痛或生理期拒絕,就拿夫妻義務或退聘金來情緒勒索,讓她拒絕不得,長期配合下來身心俱疲。最讓她崩潰的是,阿國竟在舅舅、舅媽等眾多親友面前大肆羞辱她,甚至還留下訊息白紙黑字寫著「每星期二固定是我們的日子」,不准再推託行房。這些誇張行徑成為兩人關係破裂的導火線。
人夫喊冤未強迫行房
阿國喊冤認為這幾年家裡的開銷幾乎都是他在扛,也從未強迫對方上床,兩人爭執多源於文化差異與溝通差異。他指出小琪離家後仍多次傳訊息示愛,顯示雙方仍有修復空間,加上他已透過存證信函要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因此向法院聲請強制妻子返家。
法官判決
但法官勘驗證據發現,阿國傳過的訊息證據確鑿,加上舅媽出庭作證,證實阿國確實曾在眾目睽睽下要求妻子履行房事,讓場面超級尷尬,這與他聲稱的並無強迫說法完全對不上。法官審理後認為,婚姻生活雖然講求同居義務,但最重要的前提是彼此尊重。阿國無視妻子的感受,強勢主導性生活甚至公開羞辱,這些行為已經嚴重踐踏小琪的人格。既然小琪離家有正當理由,法院因此果斷駁回阿國要求妻子的同居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