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婦在去年11月5日因竊盜案遭埔里警方逮捕。員警在製作筆錄時,依陳婦口述的姓名與地址輸入系統比對,卻發現資料顯示,她早在2019年8月就被雲林地方法院宣告死亡。警方為求慎重,第一時間聯繫陳婦戶籍地分局進行確認,經比對後證實,陳婦確實就是法律上「已經死亡」的人。
據了解,陳婦當年因離家失蹤多年且音訊全無,其女兒於2018年依《民法》「失蹤滿7年得聲請宣告死亡」之規定,向法院提出聲請。雲林地方法院審理後,經公示催告等法定程序期滿,於2019年8月正式判決宣告陳婦死亡。
埔里警方後續將竊盜案移送南投地檢署,檢察官審酌案情給予不起訴處分,並將相關卷宗移交雲林地院處理身分問題。法官仔細審閱埔里警方提供的刑事案件報告書、指紋卡片、扣押筆錄、現場照片以及檢方訊問筆錄等完整事證,確認陳婦確實尚在人世,於上週正式裁定撤銷死亡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