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幸妤在先前的貼文中提及,她肩膀肌腱斷裂,「5年來都是拿玻尿酸、類固醇到家裡當五十肩打,不讓我去診所醫院看片子、PRP」,心死的她轉往其他診所就醫,病況已明顯改善。此文曝光後引發各界譁然,其中玻尿酸、類固醇在家施打一事,引發違法《醫師法》質疑。
台南衛生局接獲相關訊息,便到趙建銘的診所稽查,結果於今天日出爐。衛生局說,經查該診所針對陳姓病患雖有製作病歷,但負責醫師表示該病患從未到院看診過,涉違反醫師法第11條第1項規定,衛生局將依同法第29條規定,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台南衛生局表示,另查核發現該診所雖有藥師調劑,但於調劑後,未依規定於處方箋簽名或蓋章,違反藥師法第18條規定,將依同法第22條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