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餐幽會後,二人有說有笑,一同前往停車場牽車,繳交停車費時,二人身體貼得很近,互動十分親密。回程時,換成L男開車載K女,車輛進入K女住處附近的停車場後,K女先下車,L男隨後跟上,二人一前一後返回K女住處。

此外,L男也在4月30日、6月5日、6月18日晚間,出現在K女住處;6月24日、7月3日及8日,他也被目擊在上班時間跟K女一同返回K女住處,待了數小時才獨自離開。
A先生表示:「L男能自由進出K女住處,每次都沒按門鈴,而是直接滑進後門,動作相當熟練,就像自己家一樣,可見二人的互動已經超越普通朋友的界線。已婚男子反覆出現在特定異性的住處,實在不成體統、太不尋常,這讓正宮情何以堪!L男身為政風主任,卻好幾次上班時間與K女幽會,有沒有依規定請假?到底是去上班?還是談戀愛?台中市政府有責任查個清楚。」
本刊調查,40多歲的L男,已婚、育有二子,擔任政風主管多年;跟他傳出不倫戀的K女,年紀跟L男差不多、單身,目前在中部某地方法院擔任法官助理。多年前,L男在看守所任職時,與K女在同一縣市工作,二人因緣際會相識後,成為球友,沒想到後來越走越近,甚至傳出不倫戀。
「L男跟K女密集幽會,而且多次夜宿K女住處,恐怕不是一句普通朋友就能輕易解釋!」A先生說,據他了解,L男接受市府調查時,強調與K女只是普通朋友關係,但L男已婚,卻與K女互動曖昧,不僅不尊重自己的妻子,道德上也出現嚴重瑕疵,更何況L男並非基層人員,他擔任政風主管多年,代表機關形象,應該以高道德標準自我要求。

A先生不滿地說:「L男的行為是鼓勵大家領錢不用做事嗎?我們大家每天辛苦上班、加班加到懷疑人生,他卻利用上班時間談戀愛,明顯不適任!」
A先生表示,更讓人無法接受的是,L男鬧出不倫戀風波後,傳出所屬單位以「私人事情」帶過,甚至要求基層員工三緘其口,不能對外走漏風聲,非常離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