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台北市萬華區西園路二段的「公一簡易公園」雜草叢生且遭亂丟大量垃圾。市民於8月13日透過1999線上通報,第一時間到場的環保局發現該地屬市有土地,但管理機關為財政局,對於公園髒亂成這樣,認為不歸環保局處理並轉報財政局。財政局雖承諾僱工於9月11日完工,但至今(7日)現場依然未見任何清理動作。

依據《臺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及行政權責劃分,市有土地的清潔與維護應由管理機關(本案為財政局)負責。然而,依《廢棄物清理法》,環保局為全市環境整潔的主管機關,面對明顯的環境髒亂,環保局應具備督導或代為履行清理的責任,而非雙手一攤。
該公園在艋舺星巴克及凱達飯店附近,經常有國外觀光客經過,公園環境髒亂不僅影響市民生活,也傷害台北市的國際形象,一個簡單的除草清垃圾通報,竟耗時近一個月仍在「跑公文」,見微知著,暴露出台北市政府局處本位主義嚴重。最貼近市民生活的小公園都管不好,首善之都的行政效率恐已淪為空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