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集團以「海外輕鬆打工、高薪又能出國旅遊」為誘餌,在馬來西亞招募成員持觀光簽證來台,實際卻是擔任提款車手,以及負責向車手收取贓款的「收水手」,在新竹、苗栗、台中等地提領、轉交詐騙款項。刑事局今(17日)公布偵辦成果,全案共追出10名犯嫌,至少35人受害,財損超過1500萬元,涉案人分別遭判2年至9年徒刑,馬來西亞籍犯嫌服刑完畢後還將被驅逐出境。
刑事局偵查第六大隊與新竹市警方追查詐欺集團提款車手時,發現背後有人專門利用外籍人士短期來台的特性,在馬來西亞當地以海外輕鬆打工、高薪及出國旅遊等條件招募成員,再安排他們持觀光簽證入境台灣。
警方調查,這些馬來西亞籍成員受到高薪及海外度假的條件吸引,來台後卻被安排替詐騙集團擔任提款車手或收取贓款,在新竹、苗栗、台中等地提領及轉交被害人的款項。
為躲避警方追查,詐團還設下多層金流斷點。馬籍車手先在新竹市區提領、匯集贓款,再依上游指示,選在深夜或凌晨搭乘計程車前往苗栗竹南,將款項交給台籍陳姓男子,之後再轉送至台中北屯藏匿,企圖增加警方追查金流的難度。
警方報請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專案小組分波聲請搜索票及拘票展開行動,陸續拘提、逮捕5人,經檢察官複訊後聲請羈押禁見均獲法院裁准。全案最終共追查10名犯嫌到案,並查扣手機11支、記憶卡1張、現金8萬7000元及日幣21萬1000元等證物。
警方進一步清查,共有35名被害人遭詐,總財損超過1500萬元。新竹地檢署今年1月依詐欺取財、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陳男等人,新竹地院2月分別判處涉案犯嫌2年至9年不等徒刑。
法院另諭知,涉案馬來西亞籍犯嫌在刑期執行完畢或獲赦免後驅逐出境,後續仍須面對被害人提出的民事求償。
刑事局提醒,詐騙集團常以高薪、優渥福利及海外工作為誘餌,甚至宣稱可以一邊出國旅遊、一邊輕鬆賺錢,實際工作卻可能涉及提款、收取或轉交贓款。民眾看到類似徵才訊息應提高警覺,避免為賺取報酬淪為詐團共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