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A先生指出,他的孩子小凱(化名)去年就讀國二時,時常遭到同班的男同學B生霸凌,但小凱選擇隱忍不發聲,直到去年4月晚間小凱跟C生在操場打籃球,B生有意加入但遭小凱拒絕,心生不滿的他竟拿球砸向小凱還出手勒脖,C生見狀趕緊向老師反應,B生才當場向小凱道歉。
沒想到,B生當晚回到宿舍竟持續對小凱施暴,同學目睹全程並出言制止,但B生不理,仍執意爬上小凱的床打算對他動手,過程中小凱的背部被抓傷。事後A先生帶孩子到醫院驗傷,才得知B生因為看小凱不順眼,不但長期對小凱言語、肢體霸凌,班上的同學也全遭B生暴力相向。

A先生表示,B生不僅晚上在宿舍對小凱動手動腳,小凱白天在教室上課也遭到B生暴力相向,但小凱因個性內向,從未向家人訴苦,因此成為B生下手的目標。
誇張的是,A先生得知後向校方反應,校方卻在第一時間「行為偏差」通報校安系統。並未依法對霸凌事件進行通報,有意圖規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程序,直到A先生遞交「霸凌事件申請調查書」後,校方才啟動調查,A先生不滿抗議,校方卻告訴他「因為不知道家長打算通報霸凌」,讓A先生相當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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