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警局調查,餐會當天由義刑顧問安排歌唱班女性友人到場,該女性友人另帶2名陌生女子進入視聽室,由於現場業主已明確告知場所禁菸,且多次提醒使用時間至晚間10時,要求在場人員儘速離開,但現場人員並未理會,仍持續飲酒、唱歌,直到業主關閉視聽設備後才離去。
這張LINE截圖內容直指新北市警局瑞芳分局長高繼鴻與秘書長室主任參與餐會時,被指「叫傳播」,還「腳來手來亂摸」。市警局接獲相關情資後,立即由督察室展開調查,透過調閱監視器、訪談相關人員及蒐集事證,查明當天聚會地點是合法旅宿,參與者包括瑞芳分局員警、義刑顧問及幹部夫婦等人。

LINE截圖內容直指高的爭議行為。讀者提供
市警局指出,考績委員會已於昨(2)日開會審議,決議高繼鴻等6名官警各記過1次。高身為分局長被認定未能以身作則、謹守分際,在業主多次提醒禁菸及已超過使用時間的下,仍未予理會,也未約束現場員警。對於身分不明的陌生女性進入現場後,高也未立即離開,市警局認為其敏感度不足、言行失當,將建請警政署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市警局強調,未來仍將秉持「警紀警辦、勿枉勿縱」原則,無論職務高低,只要涉及違法、違紀情事,都將依法嚴予查處,以維護警察風紀及警察機關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