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子夜店醉倒醒來「聞到臭味」下體痛痛的 控台中噁男撿屍「DNA不同仍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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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1名男子小光(化名)在夜店外撿屍,將喝醉的妙齡女子帶回家性侵得逞,女子酒醒後驚覺「下體痛、散發臭味」認為遭侵犯,質問對方主張要提告時,小光才脫口稱「有脫妳絲襪」「我有戴套」。
根據判決書指出,小光2024年3月15日凌晨4點多,發現女子玟玟(化名)醉倒在店外花圃,竟趁人之危,將人攙扶上計程車載回家性侵得逞,事後透過玟玟手機回覆、告知地址,玟玟的友人才到場將她帶回。
玟玟證稱,酒醉後好像跑到夜店外就沒什麼記憶,但印象中被帶到一個沙發上,且絲襪被脫掉,感覺被做「傳教士」,酒醒後發現下體很痛、且聞到一股臭味,加上朋友告知她剛才被1名男子帶回家,才驚覺遭性侵憤而提告。
全案經由台中地院審理時,小光矢口否認犯行,辯稱擔心玟玟安危才帶她回家。不過,中院勘驗監視器發現,玟玟確實喝醉,且小光雖竭力攙扶但玟玟仍無法正常行走、搖搖晃晃,甚至差點重心不穩跌倒。另玟玟與親友事後上門質問,小光起初否認,直到玟玟表示驗傷提告,小光才改口「我有脫你絲襪,但沒對妳怎樣」「我有戴,我承認我有,對不起」。
中院指出,玟玟驗傷檢出男性DNA雖與男子不同,但小光自承當天有戴保險套,僅能證明除小光外,還有其他人利用玟玟酒醉對她性侵或親密舉動,最終審酌小光與玟玟僅數面之緣,卻趁她泥醉性侵且未達和解,依乘機性交罪判他3年10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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