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死同事「載屍投案」2嫌潛逃韓國遭逮 檢聲押禁見續追幕後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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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姓被害人於9月30日凌晨在車行遭多人持熱熔膠條及棍棒毆打,傷重不治,嫌犯開車載屍前往警局投案,震驚社會。(翻攝畫面)
張姓被害人於9月30日凌晨在車行遭多人持熱熔膠條及棍棒毆打,傷重不治,嫌犯開車載屍前往警局投案,震驚社會。(翻攝畫面)
文|李育材

高雄市楠梓區一家車行,9月30日發生員工遭毆打致死命案,案情持續擴大。橋頭地檢署與警方追查發現,林姓車行負責人及劉姓員工涉嫌重大,兩人先前到案後獲飭回,隨後潛逃韓國。經台韓執法單位跨國合作,2人於17日遭押解返台,檢察官訊問後認定涉嫌《刑法》殺人罪,且有逃亡、串證及滅證之虞,昨(18日)晚間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全案已有4名成年被告遭收押,另有1名少年遭裁定收容,檢警持續追查各涉案人員的責任。

橋頭地檢署表示,本案由主任檢察官鄭子薇、檢察官吳梓榕指揮高雄市刑事警察大隊及楠梓分局偵辦。案發後,穆姓男子曾向警方表示失手打死同事,並於當晚開車前往警局投案。據檢警調查,張姓被害人疑於9月30日凌晨在車行遭多人持熱熔膠條及棍棒毆打頭部、臀部與四肢,傷重不治。穆男供稱,衝突起因與新台幣10萬元金錢糾紛有關,實際犯案動機及過程仍待進一步釐清。

檢方先於10月1日、2日陸續將穆姓、吳姓、葉姓及陳姓4名被告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同案黃姓少年則經少年法院裁定收容。林姓負責人及劉姓員工10月1日晚間到案時,因當時尚無足夠證據顯示涉案,檢察官訊後先行飭回。

不過,專案團隊持續調閱監視器畫面、比對相關事證,於10月1日深夜至2日凌晨發現林、劉兩人涉有重嫌,隨即核發拘票準備拘提,卻發現兩人已離境。檢方於10月2日發布通緝,並透過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調查局駐韓法務秘書、刑事警察局國際科韓國駐外聯絡官及韓國警方協力追緝,終於將兩人帶回台灣。

檢警懷疑,林姓負責人涉及指揮犯案,劉姓員工則涉嫌參與毆打,但兩人均否認犯行,相關指控仍須由檢警進一步蒐證釐清。另名王姓嫌疑人於10月8日遭拘提,檢方曾聲請羈押禁見及限制出境,法院最後裁定以20萬元交保。

橋頭地檢署強調,將持續追查相關事證,釐清全案犯罪經過及各涉案人員的刑事責任,秉持毋枉毋縱原則偵辦重大暴力案件,維護社會治安及人民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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