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淑卿專欄/衣著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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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衣著暴露在他人的審度當中,衡量是否合禮得體。但這是雙向凝視的深淵,評價他人的人,也將暴露自己知道多少。(圖/陳克宇)
我們的衣著暴露在他人的審度當中,衡量是否合禮得體。但這是雙向凝視的深淵,評價他人的人,也將暴露自己知道多少。(圖/陳克宇)
文|徐淑卿

維吉尼亞·吳爾夫過了十年來最不快樂的一晚,這是1926年6月的末尾,原因是一頂帽子。那天原本一切都很美好,直到到了藝評家克萊夫·貝爾家裡,貝爾大喊,你戴的帽子真驚人,是在哪買的?她試圖轉移話題,卻無濟於事,吳爾夫說:「他們聯手把我撲倒,像對付一隻野兔,我從未感到如此屈辱。」

《白牙》作者莎娣·史密斯(Zadie Smith)看了吳爾夫所有日記,對這段印象特別深刻。她後來寫了一篇文章〈既能嚴肅認真,也能光彩照人嗎?〉,她說我們永遠不會知道吳爾夫的帽子究竟糟在哪裡,但讓吳爾夫產生「衣著意識」(frock consciousness)困擾的,遠不止這頂帽子。

史密斯說:「可憐的維吉尼亞,一生都困在覺得自己穿得太隆重與穿得不夠正式兩極之間。無論出席上流社交派對,或在市政廳講授文學,她都同樣無所適從。」

史密斯對於這種「穿搭出糗後,一路向下盤旋的羞恥感」,頗有共鳴,因為她也曾焦慮「如何穿得像個作家」。她在波士頓教書時,如果希望學生接受她作為老師,穿著就不能離黑襯衫黑牛仔褲黑西裝外套太遠。但是到了紐約,那是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童妮·摩里森都會穿著幾乎透明的金屬光澤紗衣服,出現在迪斯可舞廳的城市,足以讓她盡情展現自我。因為,你不論穿什麼衣服走在曼哈頓街上,都不會有人多看你一眼。

史密斯說,在曼哈頓幾乎人人都穿得像個角色。她也因此明白,在這樣的情境裡,作家或許還稍占優勢,畢竟塑造角色,正是她們的本行。不過回到英格蘭後,她又大致回到黑色,且出席任何場合都仔細看請帖上的服裝說明,以避免焦慮產生。

寫作《美國佬》的阿迪契(Chimamanda Ngozi Adichie),也寫過一篇關於服裝的文章〈聰明的女人,為什麼不能熱愛時尚?〉,這篇也提到她開始寫作時,經歷過嚴肅女作家應該如何穿著的苦惱。

在一場寫作工作坊中,她和其他尚未出版作品的寫作者坐在一起,一位授課作家翩然而過。她的同學說,看看那件洋裝,還有那個妝,你怎麼可能認真看待她?

於是阿迪契學到了關於西方文化的一課。「希望受到認真看待的女性,理應以一種刻意營造的,不在乎外表的態度,來證明自己的嚴肅認真。尤其對嚴肅的女作家而言,最好根本不要穿得好看,如果穿得好看,那就最好假裝自己並沒有花多少心思。」

但是在阿迪契來自的奈及利亞,講究穿著,不僅關乎美學,或許還涉及道德。她說,中產階級的伊博族女性,會購置金飾與好鞋,尋找最好的裁縫,為自己與孩子做衣服。「她們談論儀容,幾乎是在談一種道德標準。偶爾有女性衣著不得體,或沒有好好塗乳液保養肌膚,便會受到非議,彷彿她的外表反映了品格上的缺失。」她曾任職奈及利亞大學行政主管的母親會說,這真是不像樣。

阿迪契在青少年時期,有時會展現自己的服裝創意,雖然她母親未必贊同,但可堪告慰的是可以看出阿迪契的用心。阿迪契說,在奈及利亞,重視外表而且讓人看出你有用心,是一種跨越階級的特質。

美國著名的報導文學作家蓋伊·塔利斯(Gay Talese),向來以穿著講究著稱,他們家族來自義大利南部,到父親為止,至少有五代都是裁縫。對他來說,訂製手工精製服裝,既是拯救這瀕危產業,也是投自己所好。

他有篇文章寫到,義大利南部對服裝的重視,也已跨越階級。他說,二十世紀初的傍晚散步場景,也是當地裁縫相互競爭,各自展示製衣才華的機會。在當時義大利這個普遍貧困的地區,人們極其在意外表,盛裝打扮是提升個人公共形象的一種策略。請一位技藝高超的裁縫製作衣服,就是讓人注意到自己最簡單的方法之一。

何謂穿著得體,固然不同社會有其約定俗成的標準,比如阿迪契所寫奈及利亞與在西方社會成為一個作家的差別。也有各自對美學的偏好,對是否合乎禮儀的審度,這其實更牽涉衣服展現的自我,如何被別人認同。吳爾夫的惶惑,原因之一可能在於,她所想像的自己,是否也是別人欣賞的自己。

不過,同樣需要受到評斷的也包括評價別人的人。這更像一個雙面刃,說者揮舞的不僅是某種社會標準,同時也暴露出自己的識見。比如,當立法委員要求101董事長穿著跟她們一樣純樸時,她所顯露的問題就是莎娣·史密斯的疑問,光彩照人和嚴肅認真是抵觸而不能合而為一的嗎?

國際上女性政治人物講究穿著者比比皆是,服裝不但是禮儀也是在傳達各種訊息,比如美國前眾議院議長裴洛西在許多場合的穿著,都是媒體解讀的線索。前英國首相柴契爾夫人也熱愛服裝,她的母親本身就是裁縫,所以她對製作服裝的每個環節都很清楚,也曾親手為自己和小孩做衣服,經常閱讀時尚雜誌,也非常支持英國服裝週與服裝產業。

她說,遇到重要場合,如果對穿什麼衣服沒有頭緒時,她通常不會穿新衣服,而是會選擇一套熟悉,完全經典,而且總是很好看的衣服。

選擇熟悉的服裝,就是讓自己感覺安全,能夠放心投入角色的方法。

這也是服裝的另一層重要意義。除了關乎別人對自己的凝視,還幫助我們成為一個我們想成為的人,讓我們進入一個「角色」,也活在逝者之中。今年剛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安·卡森(Anne Carson),就是鮮明的例子。

她高中時就非常喜歡王爾德,尤其喜歡他的穿著和談話方式,甚至和同學們裝扮成王爾德和他的朋友們。她喜歡希臘文等古典文學,有著種種原因,其中之一是,古典文學是王爾德那個世代知識分子的基本素養。

她曾有一套王爾德裝,也曾在她演出的戲劇中穿過王爾德裝。

2000年《紐約時報雜誌》對安·卡森有篇專訪〈事物聚攏成形〉(Things Fall Together),文章一開始就說:「安·卡森是喜歡鑽進別人皮膚裡的詩人。」她潛入許多人的心智與身體中,最大膽的一次,是化身為凱薩琳·丹妮芙。

卡森看了她演的電影《夜夜夜賊》,片中飾演一位哲學教授,穿了件和卡森一樣的毛衣。於是卡森回家就想,成為凱薩琳是什麼感覺?而後她寫了一首散文詩〈反諷還不夠:論我作為凱薩琳·丹妮芙的人生〉。

「毛衣是關鍵」,卡森的說法是:「你透過一個人的毛衣,棲居在那個人之中。」關於毛衣還有另一個例子,她逝去父親的藍色毛衣,她冬天時還會穿著它,也在《紐約客》發表過一首詩〈父親的舊開襟藍色毛衣〉(Father’s Old Blue Cardigan)。而她對跟母親一起上教堂的唯一美好記憶是,靠在母親身上,聞著她人造毛皮衣服的味道。

2004年《巴黎評論》有一篇對安·卡森的訪談,其中有個題目是請她談談自己「作為男同志的人生」,她的作品裡,如《紅的自傳》,主角不乏同性戀男孩。

她在這裡回顧了王爾德給予她的影響,雖然她不太記得自己為什麼會如此迷戀王爾德。但她確實覺得,那讓她接受了美學感受的教育,也讓她學會以某種反諷看待自己,許多男同志身上都有這種保護殼,好讓自己度過社交與私人生活,她發現這對自己也有用。

卡森曾說她希望能成為像她父親一樣的人,但這未必可以理解為,她想成為一個男人。在這篇訪談裡,她說,自己在生命的不同階段都處於不同的性別位置,像是她整個三十多歲那段時間,她覺得自己跟女性沒什麼關聯,但也不會確切的說,感覺自己是個男人,也不覺得自己是中性的。她說,那種我們都想安歇其中的「漂浮性別」,並沒有一個詞可以稱呼。

但是我們可以發現,這無以名之的漂浮性別,卻是可以透過服裝展現多種變化。就像她藉由服裝,進入許多角色之中。

這與畫家歐姬芙或許有些類似。歐姬芙曾有一些穿著男性西裝拍攝的照片,在她去世後,博物館整理她的衣櫃,發現她曾向Knize訂製一些衣服。這個從維也納起家的著名手工訂製服裝店,主要都是做男性衣飾,經常以男裝入鏡的影星瑪琳·黛德麗也是他們的客戶,直到1990年代他們才推出全系列女裝。

這或許顯現歐姬芙穿著這些服裝有雌雄同體或不受性別規範的嘗試。不過也有人認為,歐姬芙喜歡這個品牌,未必是因為其中的性別意涵,而更在於契合她的服裝美學,她考慮更多的是這些衣物所具有的視覺吸引力。

衣著是一種語言,關乎自己的表達,也是人對生命各種形式的探索,體現自己的美學與品味。雖然服裝的選擇要看場合,也要尊重主辦單位的要求,就像蔡康永在回覆某一陣營邀請時,提到會配合主人希望的服裝方向。但是,當我們對別人提出穿衣規範時,其實暴露更多的是,我們到底知道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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