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逸豪遭買兇撞傷 律師提醒查緝斷點、籲朝野修法補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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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K」的中國人士因不滿黃逸豪批評中共政權,涉嫌出資45萬元策畫車輛衝撞他。(翻攝臉書)
暱稱「K」的中國人士因不滿黃逸豪批評中共政權,涉嫌出資45萬元策畫車輛衝撞他。(翻攝臉書)
文|吳妍攝影|攝影組

台灣相聲演員黃逸豪遭車輛衝撞受傷,檢方查出,暱稱「K」的中國人士因不滿他批評中共政權,涉嫌出資45萬元,委託台灣人士跟監、策畫假車禍,讓黃逸豪直呼「荒謬大於驚嚇」。新北地檢署21日依重傷害未遂、違反《個資法》等罪嫌起訴5人,也讓境外勢力透過中共代理人執行暴力的手法受到關注。

對此,律師蕭蒼澤分析,境外出資者不必親自來台,就能透過通訊軟體聯繫台灣中間人,再由徵信社或相關人員蒐集個資、掌握行蹤,交由幫派成員執行攻擊,形成從監控到暴力的外包鏈。各環節若刻意切割,也會增加追查幕後主使者的難度。

律師蕭蒼澤分析,境外出資者不必親自來台,就能形成從監控到暴力的外包鏈。(讀者提供)
律師蕭蒼澤分析,境外出資者不必親自來台,就能形成從監控到暴力的外包鏈。(讀者提供)

蕭蒼澤指出,地下匯兌、虛擬貨幣等,都可能被用來移轉報酬、規避金融監管。因此,他認為,追查資金來源、流向及經手人員,是釐清指揮關係的重要關鍵。

蕭蒼澤表示,這類犯罪可能刻意避開當街槍擊、砍人,改將攻擊包裝成車禍或私人糾紛,企圖讓案件被當作一般治安事件處理,掩蓋背後的境外指揮與資助關係,規避國安及組織犯罪相關法律的追究。政府應針對這類犯罪手法提出具體因應作為。

他也提醒,查緝不能只停在現場動手的人,接案幹部可能負責聯繫、指揮,再交由底層成員執行;若執行者落網後一肩扛責,宣稱只是個人恩怨或單純車禍,就可能形成查緝斷點,讓幕後指揮者與境外金主逃過追查,甚至繼續找人執行其他任務。

蕭蒼澤呼籲朝野儘速推動包括修訂《反滲透法》在內的法制補強,針對接受境外指示、委託或資助,執行跟監、恐嚇及暴力的行為,明確訂定適用範圍與刑責。同時應強化金流、通訊紀錄及人員聯繫的查證,從執行者向上追查,才能追究整條犯罪鏈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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