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排攤爆衝突、亮刀為何未辦殺人未遂? 律師:要看拿刀後的動作

台中大慶夜市日前發生持刀衝突,警方依傷害等罪嫌將涉案人員移送偵辦,引發不少網友質疑,既然已經拿刀,為何沒有依殺人未遂辦理?律師林逸穎表示,判斷罪名須看持刀者當時的動作,包括是否朝人揮刺、攻擊部位及力道,再配合完整影像與傷勢,釐清究竟有傷害、重傷或殺人的意圖。
月初,有民眾在台中大慶夜市牛排攤用餐,疑因身體碰撞爆發口角,過程中有人拿起牛排刀,也有人持塑膠椅攻擊對方。現場影片被上傳Threads,發文者以「牛排刀輸贏」形容,引發關注。台中市警局第三分局將涉案人員帶回調查,全案移請台中地檢署偵辦。
「判斷時會先看拿刀之後的那幾秒。林逸穎指出,持刀者是舉刀威嚇,還是已經朝人揮刺,必須先分清楚。若已出手,刀子朝哪裡、揮舞的角度,以及對方退開後有無繼續追上去攻擊,都是判斷犯意的重要依據,還須與證人說法及傷害結果相互核對。

林逸穎說,若舉刀威脅對方的人身安全,使人心生恐懼,即使刀子沒有碰到人,也可能涉及恐嚇罪。如果已經動手,且證據足以認定具有使人重傷的意圖,即使旁人及時攔阻、未造成重傷的經過,仍可能成立重傷未遂罪。
依《刑法》規定,重傷包括視力、聽力或肢體機能遭毀敗、嚴重減損,以及其他重大不治或難治的傷害。因此,判斷是否涉及重傷未遂,須有證據支持行為人具有造成這類傷害的故意,並已著手攻擊。
至於殺人未遂,則要判斷有無殺人故意。林逸穎解釋,例如持刀朝胸口、頸部等要害猛刺,攻擊部位、力道與次數,都會影響認定。若行為人有意致人於死,或預見可能造成死亡仍容任其發生,且已著手攻擊,即使被害人最後獲救,仍可能涉及殺人未遂。
大慶夜市這起衝突,林逸穎認為,仍須檢視完整事證,僅憑單一網路片段,難以認定個別涉案者的責任。案件移送後,檢察官將依偵查結果決定是否起訴及適用罪名,若查得重傷未遂或殺人未遂的事證,也可依法處理。